【培养管理办规章制度】暨南大学关于办理出国成绩单的规定

时间:2018-01-09 来源: 环境学院

暨南大学关于办理出国成绩单的规定

信息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一、在校正式注册的研究生,若申请自费留学,需在校学习成绩证明者,可到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中、英文成绩单各一份,抄录成绩,并经翻译、打印、复印后,由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在一份中文成绩单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证明成绩核对无误,然后到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加盖成绩专用章,并交款。份数不限,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五上午。


二、已毕业的研究生申请出国留学,需办理在校学习期间英文成绩单,必须持本人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到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中、英文成绩单各一份并抄录成绩,经本人翻译、打印、复印后再到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加盖出国成绩专用章;办理英文学位证书,必须持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部学位办办理,并交款。份数不限,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五上午。

三、已出国的研究生委托他人办理成绩单,受委托人必须提供本人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及委托人护照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经受委托人打印、复印后,到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加盖出国成绩专用章,并交款。份数不限。

四、各类进修人员,按规定向学校交清进修课程费后,方可办理成绩单。

五、办理成绩单收费按学校审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