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规章制度】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暨学位〔2016〕33号)

时间:2018-01-09 来源: 环境学院

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暨学位〔2016〕33号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

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暨 南 大 学

                                                      2016年11月30日




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保护我校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向社会公开程度,结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涉及内部事项的学位论文界定。

  涉及内部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学位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或正在研究中的科研课题;或学位论文在理论、方法、技术与研究结论等方面有所突破,部分内容准备参与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的科研项目;或学位论文含暂不宜公开的“内部事项”(含研究成果、数据与方法等),如公开可能影响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等。

  二、不宜公开期限。

  涉及内部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宜公开期限一般为2-3年。在特殊情况下,研究生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类论文提出延长不公开期限。最长不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三、审批。

  涉及内部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内提出不公开学位论文申请。

  具体程序:申请人答辩前填写《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批表》,经个人申请、导师审核签字及主管研究生工作学院领导审批,报研究生院、学校图书馆、学校综合档案馆备案。

  研究生印制涉及内部事项学位论文,应在学位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注“内部事项XX年”字样。

  四、公开与出版授权。

  涉及内部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在离校前须填写《暨南大学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学位论文电子版在不公开期限内不予公开上网。该类论文不公开期限到期,则按照《暨南大学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承诺事项交给指定的机构出版公开。

  涉及内部事项的学位论文纸质文本连同《暨南大学涉及内部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批表》《暨南大学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分别交由学校综合档案馆、图书馆存档,博士学位论文须同时送交国家图书馆存档。

  五、涉及内部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一定时间内不向全社会公开,但须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的学位论文质量抽查与评估。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暨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已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暨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