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我校将开展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结题项目范围:2014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自由申请和重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形式及要求
(一)结题形式
本次结题项目由课题组自行组织专家进行材料验收。如期结题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结题并报送纸质材料。
(二)流程及要求
1、网上提交验收申请。本次验收需要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验收申请。其中,经费决算表(见附件2)需提交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网上提交验收申请书。请带上项目合同书、《收支汇总表》(由个人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经费决算表》到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223室审核。
2、学院审核。学院需对项目完成的指标进行审核,完成结题指标的即可审核通过。
3、学校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广东省基金办。
4、组织验收。广东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专家验收,并形成专家意见。专家咨询费从本项目经费中支出。
由课题组向学院推荐5名专家候选人(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的专家),学院汇总所有专家候选人并填写《学院清单》(附件3)发至科技处邮箱,学校将根据项目类型、专业领域统一指派专家(专家名单来自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并通知学院。专家候选人经系统确认后原则上不能修改。
结题验收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单数),重点项目不少于5名(单数)。
5、网上提交结题书并打印。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结题书,广东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
6、交纸质结题材料。
(三)对超期不结题项目和结题验收不通过项目的处理
1、超期不结题项目: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仍未申请办理结题的项目,将被纳入科技信用不良记录,并视情节轻重退返全部或部分已拨财政资金。
2、结题验收不通过项目:验收申请提交未通过的项目需按广东省基金办的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重新验收仍未通过的,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结题验收不通过的,省基金办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三、结题时间安排
时间 | 完成内容 | 完成人及单位 |
11月17日 | 忘记账号和密码的请重置 | 申请人、学院 |
11月21日前 | 网上提交验收申请 | 申请人、学院 |
11月24日前 | 网上提交验收申请至省科技厅 | 科技处 |
12月10日前 | 网上提交结题书 | 申请人、学院 |
12月15日16:00前 | 网上提交结题书至省科技厅 | 科技处 |
12月27日前 | 提交结题报告纸质版 | 申请人、学院 |
12月29日16:00前 | 向广东省科技厅报送验收书 | 科技处 |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纸质结题材料要求一式3份原件(A4双面打印),包括:
1、结题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纸质需附专家组意见原件);
2、合同书(复印件);
3、发表论文全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或专著(首页、目录页与省基金资助标识页)复印件;
4、专利证书;
5、其他结题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报告证书)。
(二)各学院报送结题材料时应附纸质清单。
科技处联系人:刘红 吴陆生 85220776 85220610
科技处邮箱:jnukjc************
附件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第二批)的通知.pdf
附件5:《广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粤科规财字〔2016〕39号)
科技报告呈交系统链接: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