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实验室药品管理条例

时间:2019-04-18 来源: 环境学院

一、要节约使用药品,注意正确配制试剂,避免浪费药品。

二、实验室使用的药品统一由实验管理员购买。实验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购买药品。

三、对易燃易爆、剧毒与麻醉性药品及贵重药品等,要有专人管理,并做好存取记录,每次只领取所需用量,禁止多领长期存放在实验室。对常用的、危险性较小的药品可少量存放在实验室内指定地方;对氢气和有毒气体等钢瓶应贴有明显标志,放在远离火源、靠近门口处,均须有专人保管,使用后要即时登记备查。

四、药品需记上编号分类放置在正确的保存处。易燃易爆、腐蚀性、诱病性等危险品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五、有毒物品(如EB、同位素等)一定要在指定的地方使用,并贴上醒目标记,用后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