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管理办规章制度]】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改革实施办法

时间:2018-01-08 来源: 环境学院

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改革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为更好地提升硕士研究生的英语交流与应用能力,学校决定从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试行公共英语改革,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 根据研究生的实际学习需求,把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调整为五个课程模块,供研究生自主选择。模块设计与组织教学由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负责,选课排课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二条  本次公共英语改革只面向学历教育内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五个课程模块分别为“跨文化交流”“学术论文写作”“视听说”“读写译”及“职场英语”。除“职场英语”为20学时、1学分外,其他四个模块均为40学时、2学分。

  第四条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共80学时、4学分。每位研究生可从“跨文化交流”“学术论文写作”“视听说”“读写译”四个模块中选两个进行学习。

  第五条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共60学时、3学分。“职场英语”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选模块,另一模块可从“跨文化交流”“学术论文写作”“读写译”“视听说”四个模块中选一个进行学习。

  第六条 选择“跨文化交流”模块的研究生,英语须达到国家英语考试六级550分以上,且有意向在学期间参加国际交流。

  第七条 选课周内,研究生可对所选模块进行改选调整。改选前,须先退选。选课周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选课功能。

  第八条 研究生所修课程模块成绩若低于70分,须在下次该模块开课前一周申请重修。重修时,须选择原来模块,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第九条 英语作为研究生学位课程,其成绩直接影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毕业及学位授予。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负责解释。